学院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发布人:院办  发布时间:2017-12-04   浏览次数:115

学院安全生产是学院日常管理的综合反映。各级领导、各单位、各部门的师生员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管理,加强消防,安全。治安的经常性宣传教育和检查,严格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好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

一、各单位,各部门行政第一把手为消防、安全、治安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防范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切实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建立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防范领导小组,并须配备一名兼职安全员。防范领导小组对所辖部门的重点要害岗位、部位、易发案区域必须做到心中有数,组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并及时作好检查记录。

三、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治安工作的宣传教育和保密法规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学生处每年须对入学新生进行法制教育讲座;各班主任、辅导员每当期须对所管学生开展以上的消防安全和法制教育。

四、加强安全检查,强化消防、安全、治安防范措施

1)后勤保卫处每年组织消防、安全检查不少于4次;

2)各管辖学生系,每月需安排一次对学生宿舍的检查或抽查;

3)财务处、资产处、实训处及车队的领导或安全员要坚持做到每天上班后和下班前的两次例行检查。

4)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下班前关闭门窗、关闭电源、办公室内不存放首饰、现金等贵重物品的规定,杜绝盗窃案件的发生。

5)门卫保安人员须按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校园巡回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外来人员来访登记,外来车辆进出门检查制度;

6)设备资产处须督促外来施工人员及时办理出入证等相关手续。

五、严格食品卫生管理

1)食堂及师生服务社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才能上岗;

2)食品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不采购,不出售,不清,过期食品;南科公司有关部门和医务保健室人员须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3)班主任、辅导员要加强对学生关于食品卫生的教育,劝阻学生不买不吃路边无证摊贩食物。

六、严格执行情况信息报告制度

1)班主任、辅导员要切实掌握每天所管学生的动态情况,严格请销假制度、及时询问缺课同学去向和夜不归宿学生的情况,遇有异常情况,应及时逐级向系领导、院值班老师、后勤保卫处老师、院值班领导汇报。各部门不允许漏报、迟报、不报重要情况信息。

2)南科公司宿管员要坚持“天天报”制度,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学生处、后保处、院总值班老师汇报;

3)建立学生安全信息员网络制度,构筑群防机制,增强学生自主管理能力。

七、严格执行奖惩激励制度

1)对执行消防、安全、治安管理制度不力,且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5000元以上的,及造成较坏影响的部门和人员,取消各种评优、晋级资格,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

2)对严重失职者,将追究当事人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和责任大小给予罚款、降职、辞退等处理。

3)学院每年对各系、处组织检查、考评,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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