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3-39 校和院(系)两级教授治学制度健全,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位委员会等)有效履行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功能。

发布人:院办  发布时间:2019-10-08   浏览次数:244

学校于200212月正式成立学术委员会及课程建设委员会(详见沪工外院[2002]41号文)。郑时龄院长担任首届学术委员会主任。学校学术委员会根据《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认真履行学术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功能,在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科研促进教学、学术道德建设方面发挥了建设性的作用,加强和促进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根据学校章程和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涉及学术事务的重大事项均由学术委员会决定,如学科、专业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自主设置或者申请设置学科专业,学术机构设置方案,交叉学科、跨学科协同创新机制的建设方案,学科资源的配置方案,学位授予标准及细则,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则,学术道德规范等等。随着学校专业结构和人员的变化,学术委员的换届和调整工作也一直在正常开展。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术行为,维护学术声誉,保障学术自由,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研究健康繁荣发展。2019年10月8日中午,在八号楼九楼会议室召开了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学术仲裁委员会成立大会。学校党政领导及学术仲裁委员会全体成员出席了会议。首先,由学校党委书记李月松宣布学术仲裁委员会主任及成员名单,分别由陈万里同志担任学术仲裁委员会主任,陆效用、李爱群、谈理、王正明四位同志担任学术仲裁委员会委员,汤丽佳同志担任秘书。会上,陈万里同志阐释了学术仲裁委员会成立的原则与今后工作的基本程序,希望能通过这样一个平台和渠道来帮助和解决我校可能碰到的学术不公的问题。强调了学术仲裁委员会今后将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办事宗旨,对有争议的学术问题进行仲裁。随后,各委员纷纷对仲裁委员会成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行了肯定,并对接下来如何开展此项工作建言献策。常务副校长毛忠明讲话,毛校长表示,成立学术仲裁委员会乃学校的“破冰之举”,旨在通过这一机构有据可循地对学校学风建设和学术规范的政策制度进行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对涉及学术道德与学术伦理等学术行为和学术纠纷进行调查、裁决,受理对学校有关学术结果有争议事项的申诉。以此来进一步完善学术道德规范,严明学术纪律,维护学术尊严,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支撑材料:

学术委员会章程

关于成立学校学术仲裁委员会的决定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关于调整学术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学校召开2019-2020年度学术委员会会议议程

沪工外院〔2017〕60号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学术规范制度和不端学术行为查处办法(本年度照此执行)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学术规范制度和不端学术行为查处办法

学术委员会

教学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教学工作委员会的设立与构成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纪要(2018年10月9日)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纪要(2018年7月2日)

学校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关于调整学术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学术规范制度和不端学术行为查处办法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教授委员会章程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院长接待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