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工外院[2017]74号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中青年骨干津贴”管理办法

发布人:院办  发布时间:2017-11-14   浏览次数:138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和上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调动广大教职员工教育育人、参与学校建设与发展的积极性,并稳定师资队伍,经研究决定继续实施中青年骨干津贴制度,遴选新一轮“中青年骨干津贴”人员。

希望通过实施“骨干津贴”制度,落实“以人为本”的人才发展理念,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职称的观念;创新评价机制,选拔和建立以中青年为主体的骨干教师和骨干管理队伍。从而带动更多的教职工为学院发展不断创新,形成团结合作、竞相迸发的新局面。

一、关于津贴人选

结合年度考核工作,每两年在全体交金人员中遴选符合条件的人员,作为学校骨干津贴入选对象,每批享受津贴人员一般60名左右。入选人员享受为期两年的骨干津贴,到期后参加下一轮的入围遴选,符合条件者可以连续享受。

二、关于津贴等级

“中青年骨干津贴”的金额分为ABC三类,A类津贴1500/月,B类津贴1000/月,C类津贴500/月。

三、关于人员遴选

津贴享受人选采用部门推荐、协商一致的办法遴选产生。遴选工作中,各院系、部门要充分考虑人员在学校建设与发展中的作用,多方听取意见,向学校推荐候选人选。董事会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广泛听取基层意见的基础上,也可推荐为学校建设做出特殊贡献的教职工作为候选人。学校在与各院系、部门充分协商后,在入围名单中确定60名左右享受津贴的入选人员,报请董事会批准后发放“中青年骨干津贴”。

四、关于津贴发放

骨干津贴在享受期间内按月足额发放。享受津贴人员在年度考核期出现任何教学或行政责任事故、因私请假累计超过十五个工作日(产假除外)、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情况的,经审核在享受津贴人员名单中除名,取消发放资格。产假等国家法定假期间暂停发放津贴,但享受原津贴额度,休满法定假期上班后补发。

五、学校“中青年骨干津贴”制度的实施机构为学校人事处。

附件:2017年度学校“中青年骨干津贴”人员名单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2017年11月14日